各教學學院:
為加強我校學科建設,進一步提升大學生的科研能力和創新素質,更好的解決科研項目人力資源相對不足的矛盾,學校決定開展第四屆大學生科研助理選拔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學生科研助理申請者的基本條件
1.尊重老師,熱愛科研助理工作;
2.申請人為全日制在校大學生或研究生(2020屆畢業生除外),有一定的科研潛質和研究能力;
3.申請人限申報一名教師的科研助理;
4.申請人無違反校紀、校規行為;
5.申請人學習成績原則上應在班級前20%。
二、大學生科研助理的權利
1.參與指導老師的課題研究工作,據實享受科研成果署名權;
2.根據課題研究需要,優先使用實驗設備和借閱圖書資料等;
3.享受學校給予的生活補助(500-800元/月)。指導老師可視其工作量大小從所負責的科研項目經費中再給予适當補貼。
三、大學生科研助理的義務
1.珍惜科研助理的機會,養成科學、認真的工作态度;
2.服從學院和指導老師的工作安排;
3.将專業知識的學習與科研助理工作相結合,促進學習與工作;
4.定期與指導老師進行溝通,并保證溝通渠道的通暢;
5.按照協議的約定完成指導老師安排的工作任務。
四、指導老師配備科研助理的條件和責任
1.入選學校“明珠學者計劃”的可配備1名;
2.在研國家級項目可配備1-2人/項、在研省級重大專項可配備1-2人/項、省級科研創新團隊可配備1人/項、在研省部級項目可配備1人/項;
3.上年度獲得省部級科研獎勵可配備1名、上年度以通訊作者指導學生在核心以上期刊發表論文的可配備1名;
4.嚴格要求科研助理,規範助理的科研行為,明确科研助理工作任務,合理安排其工作量,定期與科研助理進行工作的研讨與交流,培養助理的科研能力;
5.填寫科研助理工作考評表;
6.嚴禁弄虛作假,如有違者,将給予通報批評,并從指導老師的年終績效中追回所發的科研助手生活補貼。
7.每名學生隻能擔任一位教師的科研助手,每名教師配備科研助手不得多于2名學生。
五、考核、淘汰與激勵
1.指導教師、教學學院與學校對科研助理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2.承擔項目結題期限已到而未結題的,終止教師指導大學生科研助手的資格,其指導的學生可根據其表現可推薦給其他教師;
3.考核合格且符合以上條件的大學生科研助手可優先資助;
4.考核不合格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的助理,指導教師有權及時終止其科研助理工作,另選其他學生并及時報科技處備案。
六、工作步驟
1.征集需求信息。即日起開始征集需要科研助理的指導老師名單及項目信息。各教學學院應做好宣傳和發動工作,組織有需求的教師填寫需求信息表(見附件1),經學院分管科研領導簽字後于6月10日前交科技處。
2.發布需求信息。科技處核實、彙總需求信息後,在校園網和科技處網頁上發布。
3.學生申請科研助手。申請者根據科研助理需求信息選擇意向,填寫《大學生科研助理報名表》(見附件2),并自行與項目老師接觸。指導老師若同意申請者成為其科研助理,在申請表中填寫的“教師意見”。收表截止日期:6月14日。
4.評審後公布錄用名單。經評審後,學校公布第四屆大學生科研助理名單。
科技處
2019年5月31日
附件1: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大學生科研助理需求信息表.docx
附件2: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大學生科研助理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