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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2016年工作要點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6-02-24浏覽次數:1671

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準确把握“十三五”發展黃金機遇期,主動适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态,牢固樹立“五大發展”新理念,貫徹落實“四個全面”的總要求,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強化教育保障,為湖北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關鍵支撐。


    一、加強黨的建設,維護全省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1.鞏固 “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組織開展“學系列講話、學黨章黨規、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建立全戰線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長效機制。針對黨員群衆反映的不嚴不實突出問題,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強化立規執紀,推動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長效化。


    2.加強高校黨建和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對高校領導的若幹意見,推進高校校級領導幹部任期全職化試點和院(系)黨政主職“一肩挑”試點工作,開展民辦高校黨建規範化建設試點工作,深化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培育工程和高校“兩訪兩創”活動。加強高校統戰和群團工作。開展高校黨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提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質量,深入推進“理論武裝、實踐育人、思政隊伍、校園文化、先進典型、心理健康”六大工程建設,實施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體系創新計劃(2016-2020年)和學生工作隊伍培訓培養第三個五年(2016-2020年)規劃。健全完善高校宣傳思想工作運行機制,實行高校黨委意識形态工作責任制。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測評工作。推動全省各高校按照标準配齊配強輔導員、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及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


    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準則》、《條例》,全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要求,持續抓好反“四風”工作。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态勢,嚴肅查處發生在群衆身邊的腐敗問題,抓好追責問責。抓住教育領域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完善監管制度,提高制度執行力,積極做好預防腐敗工作。


    4.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加強廳直系統黨員幹部政治思想教育,組織開展“書香機關·悅讀人生”主題讀書活動,提升幹部文化品位;舉辦“支部書記講壇”和青年幹部座談會,定期分析黨員幹部思想動态;貫徹《中國共産黨黨和國家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湖北省《實施辦法》,加強基層黨支部規範化建設,創建紅旗黨支部;組織開展經常性明查暗訪活動,促進機關作風根本轉變,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進一步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從嚴管理幹部,做好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及抽查核實、中層正職幹部離任審計工作。以調訓為重點做好機關和系統幹部培訓工作。做好教育系統評比表彰的規範清理工作。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和組織建設,指導支持關心下一代工作。


    5.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堅決抵禦境内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宗教勢力和分裂勢力對高校的滲透破壞活動;全力做好高校維穩工作和反暴恐工作,做好重要節、會、敏感節點維穩工作。督促落實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内部治安保衛主體責任,實現治安保衛機構、保衛人員全覆蓋。推動加強校園内部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實現重要部位、易發案部位視頻監控、入侵報警全覆蓋。深入開展新一輪“省級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強化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在全省高校全面推進學生網格化管理,推動完善省市縣三級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組織協調機制,開展“全省校園周邊環境整治月專項行動”。加大教育宣傳,應對教育輿情,做好教育信訪工作。


    二、堅持創新發展,深化教育綜合改革


    6.科學謀劃教育改革發展。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編制完成并報請省政府頒布我省教育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确定2016年全省教育領域重點改革任務,繼續推進“兩市兩校”改革試點,支持武漢市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建設。加快建設一流新型教育智庫,加強教育教學研究,推進科學決策。統籌各類教育資源,主動服務國家和省級區域發展戰略。


    7.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發布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确保平穩過渡。加強對技能高考、藝術統考考點的指導和監督,繼續做好異地高考考生服務。制定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建立學業水平考試命題人員資格标準和命題專家庫。制定自學考試綜合改革實施意見。


    8.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教學改革。出台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實施荊楚卓越人才協同育人計劃,全面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加強實踐教學平台建設。加強創業指導服務隊伍建設,推進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體系建設。繼續開展高校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認定工作。大力推進大學生創業項目孵化轉化工作,做好在校大學生省級創業項目組織申報工作。實施1000項“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建設一批大學生校外創新創業實踐基地,辦好第二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省級複賽和全國大賽。


    9.推進民辦教育科學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加強民辦高等教育規範管理,指導民辦高校理順管理體制,促進民辦高校加強内涵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民辦本科高校。遴選民辦普通高中開展跨地區招生試點。推進高等學校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改革。


    10.擴大湖北教育對外開放。制定《湖北省留學工作行動計劃2016-2020》。将來華留學生規模擴大10%,達到2萬人。進一步規範高校外國留學生管理和涉外活動管理。實施“一帶一路”獎學金項目。繼續實施教師出國(境)訪學和培訓計劃,提高省屬高校教師派出訪學、培訓比例。繼續實施湖北省高校優秀大學生海外遊學計劃。積極推動高校國際化人才培養、境外合作辦學和協同研究。積極參與東盟教育年活動,進一步擴大我省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與東盟國家的合作與交流。


    三、堅持協調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11.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推進課程育人、實踐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在全省中小學和中職學校開展“朝讀經典•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活動,指導各地幼兒園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起點閱讀”活動,舉辦經典誦讀展讀,指導中職學校開展“文明風采”競賽活動。落實新版《中小學守則》,推進校園文化建設、家庭教育,推動中小學文明校園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校外教育基地建設和應用管理。推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2.推進學校體育美育工作。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落實陽光體育活動,開展全省體育教學評優,組隊參加全國首屆學生運動會預賽。深入推進全省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制定《關于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的實施意見》,組織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檢查和申報,舉辦校園足球聯賽和師資培訓。完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學校體育年度報告管理。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美育教育的實施意見》,開展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試點,建立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報告制度;深入開展“高雅藝術進校園”和“長江之春音樂季”等藝術教育活動;組團參加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指導各地和營養改善計劃地區食品安全、疾病防控和學生體質健康和營養狀況的監測。開展學校國防教育,推動學生軍事訓練。


    13.繼續加快發展學前教育。召開學前教育二期行動計劃中期推進會。新建、改擴建300所普惠性幼兒園。加強辦園行為規範監管,制定無證辦園行為整治工作指導意見。進一步推進《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貫徹落實,推動幼兒園教玩具配備達标建設,加快學前教育教師指導用書和相關資源建設,加強幼兒園環境創設、區域活動工作指導。


    14.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開展義務教育集團化辦學、名校辦分校、城鄉一體化辦學調研,研究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辦學模式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做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切實做好教育部對我省第四批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縣市區的審核認定工作,督促和指導第三批通過國家督導認定的18個縣市區紮實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全面完成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省級督導評估,做好迎接國家督導認定工作。


    15.推動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規範高中階段招生秩序,鞏固中職教育規模,保持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招生和學籍管理。改革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推進綜合素質評價。做好教育部新修訂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标準的培訓和落實工作。創新課堂教學模式,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發展需要。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開展特色高中學校創建工程。


    16.夯實職業教育發展基礎。強化市州統籌管理中職教育責任,統籌布局調整,統籌各類培訓資源,統籌專業設置,統籌教育教學管理。落實教育部《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2015-2018年)》、《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幹意見》和《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年)》。推動出台校企合作稅收政策,積極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建設職業教育專業技術技能名師工作室。加快建設職業院校統一數據管理平台,提升職業院校管理水平。組織實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切實改善職業院校辦學條件。辦好全省職業技能大賽。


    17.促進高等教育内涵發展。推動高校分類發展、特色發展、轉型發展。落實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研究制定支持省屬本科高校轉型發展的政策。落實《統籌推進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服務湖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實施39個省屬高校優勢特色學科群建設項目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2013-2020年),啟動學位點增列和第四輪學科評估工作,實施動态調整。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推進課程建設試點工作,新建50個省級研究生工作站,開展優秀學位論文評選。建設50個左右綜合改革示範專業。建設30門左右優質在線開放課程。加強教學改革研究,優化調整專業結構,健全本科專業動态調整和預警機制。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推進高校科技評價制度改革。開展第一輪2011計劃建設管理驗收和第二輪2011計劃建設情況中期評估。


    18.依法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完成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湖北省方言調查試點驗收,擴大調查規模。組織“第四屆中國漢字聽寫大會”湖北省選拔活動和第19屆湖北省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督促推進未完成的7個縣市區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進行語言文字督導評估工作試點,探索開展高校語言文字工作達标。


    四、堅持共享發展,大力促進教育公平


    19.積極推進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教育精準扶貧行動計劃》,調整經費支出機構,統籌教育項目,加大對貧困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确保“精準資助,不落一生”。學前教育中央項目建設資金安排向37個貧困縣傾斜,合理立項,實現貧困縣鄉鎮公辦中心園全覆蓋。落實精準扶貧縣市薄弱學校2016年建設任務。支持34所集中連片貧困地區職教中心改善辦學條件。實施“1+1+1”幫扶計劃,遴選優質高職院校、中職學校對口幫扶集中連片地區中職學校。


    20.推進教育信息化應用。加強“三通兩平台”建設,基本實現寬帶網絡校校通,初步建成省級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并推廣應用。開展省教學點網校試點,實現教學點開齊課、開好課。深入開展“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活動。探索數字教育資源建設機制。完成7.6萬名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培訓。推進教師教育網絡聯盟建設。繼續做好區域試點工作,探索構建六大機制創新試點任務的指導标準。開展督導評估和績效評價,構建推進應用的激勵機制。


    21.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完善科教結合協同育人機制,全面實施“部省高校支持合作計劃”,推進系列卓越計劃、“雙千計劃”,推進新聞、法律實務部門互聘互挂和共建新聞學院。繼續實施本科高校與高職院校聯合培養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試點。推動組建省級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繼續開展“職業院校企業行”活動。開展“組團式”教育人才援疆工作,組織選派50名教師進藏支教。


    22.努力辦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統籌使用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推進特殊教育資源教室(中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一生一案”工作,保障适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完成《湖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各項既定任務,組織開展終期驗收。貫徹落實第六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研究制定我省配套政策,籌備召開湖北省民族教育大會。


    23.推進入學機會公平。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學校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随遷子女入學辦法,為随遷子女入學提供便利。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提高留守兒童教育關愛水平。


    24.實現學生資助全覆蓋。全面開展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學生資助工作;進一步完善學生資助政策,研究制定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學費、義務教育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具體政策,按照省政府部署做好實施工作;探索建立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學費補(代)償制度;健全學生資助工作監督機制;推進學生資助管理信息化建設。


    五、加強政府督導,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25.進一步強化教育督導。完善督政、督學和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現代教育督導體系。加強教育督導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啟動《湖北省教育督導條例》修訂工作,加快建立市、縣兩級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開展督學培訓,建立教育督導專家庫。抓好專項督導工作,改進督導方式,加強結果運用。深入推進中小學督學責任區建設,積極創建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挂牌督導示範縣市區。開展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評估、中小學管理評價、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能力評估和高等職業院校适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做好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普通本科高校信息公開事項監測,開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學評估、本科專科評估和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工作。開展畢業生就業狀況、就業質量綜合評估工作,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報告和高職人才培養質量報告。


    26.切實推進依法治教。制定省教育廳法治單位建設五年規劃(2016—2020年),完善機關決策程序,推進依法行政。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建立省、市、縣教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依法依規對清單進行動态管理,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逐步實現行政權力陽光運行。全面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完成省屬公辦高校章程建設,組織開展中小學(含中職學校)章程建設試點。創建一批省級依法治教示範校。修訂《湖北省大學生申訴管理辦法》。做好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試點工作。


    27.提高教師隊伍建設水平。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标準和管理辦法。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招聘教師,實行招聘計劃省級統籌、全省統一組織筆試,按照“總量控制、動态平衡”的原則,将各地因流失而空缺的新機制教師崗位納入2016年招聘計劃。研究制定師範教育改革政策,提升教育質量。加大城鄉教師交流力度,推進“縣管校聘”改革。實施“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适當擴大規模。進一步創新師德建設載體,舉辦湖北師德論壇,積極樹立和宣傳新時期師德典型。切實保障教師待遇,建立湖北省鄉村教師獎勵基金,建立中小學教師心理健康教育機構。深入推進教師培訓模式改革,适度擴大區域整體項目縣範圍,打造縣域教師培訓團隊,完善縣級鄉村教師培訓體系。繼續做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落實鄉村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加大職業院校教師培訓力度,建設職業教育專業技能名師工作室。


    28.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标準化建設。推進“全面改薄”工程,指導市、縣完成2015年下達的中央、省級共33.85億元的項目建設任務。分解、落實2016年中央、省、地方資金建設項目。探索開展對2014年度全面改薄項目績效評價試點。組織開展全面改薄建設項目交叉大檢查。


    29.完善經費保障機制。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标準。研究制定學前教育和中職教育的生均經費标準。推進普通高中保障機制政策的落實。建立教育經費投入統計公告制度,以市州為單位公布。完善省屬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生均撥款模式,加大項目資金優化整合力度。規範項目管理,實施省級财政教育項目績效評價全覆蓋。将地方政府财政教育支出占當地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納入省扶貧領導小組對縣(市)政府領導班子、省教育廳對市(州)政府領導班子考核内容,保障教育投入法定增長切實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