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職稱評定的科研條件 校科技[2011]6号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4-04-03浏覽次數:2013

《湖北省高等學校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鄂職改辦〔2000〕192号)文件,對高校教師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思想政治、教學、科研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根據省職改辦的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就我校申報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科研條件要求如下:

一、申報教授科研條件

1、參與完成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排名為前三成員),或主持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或主持地市(廳、局)級項目2項(其中1項為重大項目),且有實質性的引進經費。

2、且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學術論文,專業課教師15篇以上,公共基礎課教師13篇以上;其中,在重要或以上期刊上發表論文,專業課教師6篇以上,公共基礎課教師5篇以上。(權威和重要期刊的認定以省職改辦公布的《國内學術期刊參考名錄》及本學科公認的為準,下同)

(2)公開出版15萬字以上學術專著或獲得省(部)級優秀教材二等獎的教材或規劃教材(任主編、第一副主編)1部;或本人承擔15萬字以上撰寫任務的合著1部,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8篇以上,其中在重要或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3篇以上。

(3)獲得國家科技進步或自然科學或科技發明等獎勵1項(獲獎排序為前三名);或獲省(部)級一等獎1項或省(部)級二等及以上獎2項,或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以上獎1項(獲獎排序為前三名);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3篇以上。

(4)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6篇以上,其中所發表的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被SCI、SSCI收錄4篇以上。

(5)從事科技開發、科技成果轉化或科技推廣取得較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且為學校創造經濟效益80萬元以上;或在文化、教育、衛生、生态環境保護等方面取得較為顯著的社會效益并得到學校和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認定,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4篇以上。

二、申報副教授條件

1、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國家級排名前5成員,省部級前3成員),或市(廳)級科研項目2項,且有實質性的引進經費。

2、且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專業課教師7篇以上,其中在重要及以上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公共基礎課教師發表論文5篇以上。

(2)專業課教師公開出版有10萬字以上的學術專著1部或本人承擔10萬字以上撰寫任務的合著1部、或編寫10萬字以上教材(任主編或第一副主編)1部,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3篇以上。公共基礎課教師公開出版5萬字以上的專著或教材(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3)專業課教師,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三等獎1項,公共基礎課教師獲得市(廳)級二等以上獎1項,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4)獲得省(部)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以上獎,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5)所發表的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被SCI、SSCI收錄2篇以上。

(6)從事科技開發、科技成果轉化或科技推廣取得較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且為學校創造經濟效益30萬元以上;或所取得的文化、教育、衛生、生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社會效益得到學校和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的認定,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三、申報講師條件

1、主持市(廳)級或以上科研項目1項或校級科研項目2項。

2、且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專業課教師5篇以上;公共基礎課教師發表論文4篇以上。

(2)專業課教師公開出版10萬字以上的學術專著1部或本人承擔10萬字以上撰寫任務的合著1部或編寫10萬字以上教材(任主編或第一副主編)1部,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2篇。公共基礎課教師公開出版5萬字以上的專著或教材(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1篇。

(3)專業課教師,獲得市(廳)級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獎1項,公共基礎課教師獲得市(廳)級科研成果三等及以上獎1項,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4)獲得省(部)級優秀教學成果三等及以上獎1項,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

(5)所發表的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被SCI、SSCI收錄1篇。

(6)從事科技開發、科技成果轉化或科技推廣取得較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且為學校創造經濟效益10萬元以上;或所取得的文化、教育、衛生、生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社會效益得到學校和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的認定,且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

四、申報助教的條件

主持校級或以上科研項目1項且必須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獨撰或為第一作者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

五、破格晉升教授、副教授、講師科研條件在上述條件基礎上适當提高。

六、藝術學科教師,評審教授、副教授、講師職務任職資格,除藝術創作成果外,其理論方面的成果(論文、論著等)應達到其他同類型學校相應職務專業課教師的二分之一。

七、其它專技崗位人員申報高級職稱科研條件比照本規定執行。

八、本規定自2011年元月1日起執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